2002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清理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夯土基址(3号基址)院内墓葬时,在一座贵族墓中发现一件大型绿松石器。后以套箱方式取回室内清理,于.2004年夏秋之际确认是一件大型绿松石龙形器。这一重大发现突出地表明:“龙”遗存是二里头文化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文化内涵。并且由此引导出二里头文化研究的新课题与新的探索热点。
一、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
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初步统计,主要有以下六起。20世纪60年代初在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三件残陶器上刻有“龙”形图案。1件为一头二身,已残缺。头朝下,眼珠外凸,在头部两侧饰有云雷纹。龙纹刻线粗壮,线条内涂有朱砂,眼眶内涂有翠绿色。另1件为细线刻纹,龙首残缺,可辨有龙眼,龙身弯曲,长尾飘起,身下似有一爪。还有1件仅存龙爪纹。后两件的相对年代为二里头文化三期。第1件的相对年代为二里头遗址最初分为早中晚三期中的中期。
1981年在二里头遗址V区清理的M4墓葬中出土1件绿松石铜牌饰。平面呈长圆形,长14.2厘米、宽9.8厘米,中间两侧呈弧状束腰,两侧各有二穿孔纽。在铜牌的凸面(正面)上由许多不同形状的绿松石片粘嵌排列成兽面纹(变形“龙”纹),凹面(反面)附着有麻布纹(图四)。这件绿松石铜牌饰出自墓主人的胸部略偏左。墓葬长2.5米、宽1.16米,墓底距地表深2.1米。墓底铺朱砂,厚达8厘米。棺木外表刷朱红漆,填土经夯打。该墓随葬品还有铜铃、玉管、玉柄形饰、绿松石管饰、漆钵、漆觚、漆鼓等。其中铜铃位于墓主人胸腰之间,与绿松石铜牌饰距离很近。该墓的相对年代,发掘者定为二里头文化二期偏晚。
1984年秋在二里头遗址Ⅵ区清理的M11墓葬中出土1件绿松石铜牌饰。其形制与1981年发现的绿松石铜牌饰相似,只是略大,长16.5厘米、宽8~11厘米。在墓中放置的位置也相同,即置于墓主人胸前。铜牌饰的正面用许多碎小的长方形绿松石片很整齐地镶嵌成兽面纹(变形“龙”纹),边侧四个穿孔纽上下两两对称,可系绳(图五)。该墓规模略小于1981年发掘的M4墓葬,长2米、宽0.95米,墓口距地面0.5米、墓底距地面1.1米。墓底铺朱砂。骨架已朽,只拣到几颗牙齿。随葬品除绿松石铜牌饰外,还有铜爵1件、铜铃1件、玉戚璧1件、玉圭1件、玉刀1件、玉管状器1件、陶盉2件、陶爵1件、圆陶片4件、绿松石管饰2件,漆盒1件,以及58枚海贝与1枚大扇贝等。其中铜铃位于绿松石铜牌饰西侧,相距约30厘米,玉管状器(疑为铃舌)位于铜铃与绿松石铜牌饰之间。该墓的相对年代为二里头文化四期[4]。
图五 二里头遗址绿松石铜牌饰 图六二里头遗址87VIM57:4绿松石铜牌饰 1987年春在二里头遗址V区清理的M57墓葬中出土1件绿松石铜牌饰,在墓中位于中部的东侧。其平面为圆角梯形,瓦状隆起,两侧各有二纽。长15.9厘米、宽7.5~8.9厘米、厚0.25厘米。该件铜牌饰是以青铜铸成兽纹镂空框架,镶嵌绿松石片(出土时绿松石片全部悬空,原来或有依托),整体形象为一猛兽(变形“龙”纹)。杜金鹏研究员描述其为:头端窄而身部宽,圆头,两眼圆睁,弯眉,虎鼻状直鼻,下颌有利齿数颗,身有鳞状斑纹。所嵌四百余块长条形、方形和三角形绿松石片,厚约0.2厘米,多数十分细小,大者宽仅0.5厘米左右,排列致密有序,镶嵌十分牢固。墓葬在二里头遗址发现的诸墓葬中属中型墓,墓底有二三厘米厚的朱砂,有木质葬具,人骨已腐朽,仅有1颗牙齿。随葬品较丰富,除绿松石铜牌饰外,还有铜爵1件、铜铃1件、铜刀1件、玉刀1件、玉戈1件、玉月牙形器1件、玉柄形器3件、玉铃舌1件,陶盉1件、陶簋1件、陶盆1件、陶圆腹罐1件,圆陶片5件、石铲1件、贝壳5枚、绿松石珠2枚、漆器(觚?)1件,以及几件制作精细的小玉饰及大量的小绿松石片(原可能镶嵌或粘附在某种有机物上)等。其中铜铃与玉铃舌在一起,大致位于墓中的中部,它们与绿松石铜牌饰相距约30厘米。该墓的相对年代为二里头文化四期。
1999年秋冬之际在河南新密新砦遗址T1探沟H24灰坑中出土1件残缺的陶器盖,器盖外表以细线刻划饰有“龙”纹]。该器盖为夹细砂泥质陶,陶胎较厚重,火候不太高,胎色红褐或浅黄不一,外表涂黑衣,器表磨光,器内为素面。水平盖顶近折肩处有一周凹槽,凹槽与盖纽(已残缺)之间饰饕餮纹。据2004年清理确认的二里头遗址大型绿松石龙形器,可知此饕餮纹实为“龙”纹。该“龙”纹已残缺,“龙”首主体为近方圆形,蒜头形鼻略近心形,长条形鼻梁,上刻四条两行平行阴线,似将鼻梁分为三大节,两眼为近臣字形纵目,纵目上似有高竖的弯月眉,龙首侧旁有几道弧线构成的装饰,似耳又似鬓。吻略前凸,两侧有双阴线勾带内弯,似龙须。在“龙”首前部有弧线构成的“V”形装饰,疑是一条“龙”纹或两条或三条“龙”纹装饰该器盖顶部一周而形成的“龙”纹尾部图案。该“龙”纹的年代,顾万发先生依据该“龙”纹陶器盖所属H24的其他出土物,定为新砦遗址二期晚段[”。
2002 年春在清理二里头遗址早期大型夯土基址(3号基址)院内的墓葬时,于一座贵族墓中发现1件大型型绿松石器,后套箱取回室内清理,于2004年夏秋之际确认为一件大型绿松石龙形器。这是1件目前所见形象最为生动的绿松石龙形器作品,在墓中置于墓主人骨架之上,由肩部至髋骨处。头上尾下,很可能是斜放于墓主右臂之上而呈拥揽状。全器由2000余片各种形状的绿松石片组合而成,每片绿松石片的大小仅有0.2~0.9厘米,厚仅0.1厘米左右。绿松石片原应粘在某种有机物上,其所依托的有机物已腐朽,仅在局部发现白色灰痕。
绿松石龙为巨头,蜷尾,龙身曲伏有致,长64.5厘米,中部最宽处4厘米。龙头置于近梯形托座上,托座长13.6~15.6厘米、宽11厘米。龙头由绿松石片粘嵌拼合而成,略微向上隆起,有层次,似呈浅浮雕状。吻部略突出,两侧旁有伸出的卷曲弧线,似表现龙须。以3节实心半圆形的青、白玉柱组成额面中脊和鼻梁,鼻端为蒜头状绿松石,硕大醒目。在鼻梁玉柱和鼻端根部均雕有平行凸弦纹和浅槽装饰。梭形眼,眼眶内另嵌绿松石片为眼角,以顶面弧凸的圆饼形白玉为睛。龙身略呈波状曲伏,中部出脊线,向两侧下斜。由绿松石片组成的菱形主纹象征鳞纹,连续分布于全体,由颈至尾至少12个单元。龙身近尾部渐变为圆弧隆起,尾尖内蜷。在龙体中部一侧的前后等距离位置,有少许绿松石片构成的与龙体连接的图案,疑其表现为龙爪,或许是龙体侧边绿松石脱落所致。在龙身中部有一件铜铃,铜铃内有玉质铃舌。铜铃的位置,正值墓主腰部、手的附近。在龙尾3.6厘米外有一与龙体近于垂直的绿松石条形饰,其上部由一排横长方形绿松石片和一排纵长方形绿松石片平行嵌合而成,下部则表现出连续的似勾云纹的图案,其端一片绿松石上还旋出若干凸弦纹。该绿松石条形饰与龙体之间有红色漆痕相连。整个龙形器及其近旁发现多处红色漆痕。发掘者推测绿松石条形饰与龙体所依附的有机质物体原应为一体。由龙首至条形饰总长70.2厘米。
墓葬口长2.24、北部宽1.1米,残深0.5~0.6米,墓底散见零星朱砂。墓中有一具人骨架,葬式为侧身直肢,墓主为男性,年龄在30~35岁之间。墓中随葬品较丰富,除铜铃、玉质铃舌外,在墓主头部东侧偏北有1件鸟首玉饰,在头骨上方有3件带穿孔绿松石珠的斗笠状白陶器,头骨近旁有2件较大的穿孔绿松石珠。颈部有90余枚穿孔海贝,墓中四周还有较多的漆器和陶器。漆器有觚、缽形器、带柄容器等,陶器有爵、封顶盉、象鼻盉、鼎、豆、尊、平底盆等10余件。该墓的相对年代,许宏研究员等人认为属二里头文化二期。
除上述六起8件“龙”遗存外,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一些陶器残片上的蛇形,臣字形目的图案,可能也是龙遗存或是与“龙”遗存有关。如二里头文化一期的眼纹,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塑有六条或三条蛇形龙的透底器,二里头文化三期的眼纹蛇纹、二里头文化四期的蛇纹,以及郑州大师姑陶片上的刻划图案等。
此外,一些博物馆早年收藏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绿松石铜牌饰,可能也是龙遗存或是与“龙”遗存有关。这些绿松石铜牌饰,有的李学勤先生等曾作过介绍,近年来王青先生又作过全面的收集与论述[16]。如美国华盛顿赛克勒博物馆收藏的第1号绿松石铜牌饰。保罗·辛格早年收藏的1件绿松石铜牌饰。欧洲所藏的1件绿松石铜牌饰[1”]。日本MIHO博物馆收藏的1件绿松石铜牌饰[20]。美国檀香山艺术学院收藏的1件绿松石铜牌饰[21],以及甘肃天水秦城区出土、天水博物馆收藏的1件绿松石铜牌饰等。
二、二里头文化诸“龙”遗存的年代及其形制演变
上述8件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分属两个系列。一个系列是以绿松石片为主组合或镶嵌形成的“龙”遗存,有4件,称为绿松石系列。即3件绿松石铜牌饰和1件绿松石龙形器。另一个系列是刻划在陶器上的装饰图案,有4件,称为陶器装饰图案系列。它们的年代,发掘者大都已作了交待。
绿松石系列的4件“龙”遗存中,年代最早的是绿松石龙形器,为二里头文化二期。其次是绿松石铜牌饰,为二里头文化二期偏晚。再次是84绿松石铜牌饰和87绿松石铜牌饰,属二里头文化四期。两件绿松石铜牌饰同属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似难于再进一步区分其早晚。然而,从制造工艺、“龙”图案特点等分析,如87绿松石铜牌饰出现了以青铜镂空框架镶嵌绿松石片表现“龙”图案的工艺,“龙”图案的中脊线消失,绿松石铜牌饰平面无束腰特征等,我认为87绿松石铜牌饰要晚于84绿松石铜牌饰。由此可以看出绿松石系列的4件“龙”遗存在二里头文化中的型制演变是:02绿松石龙形器8绿松石铜牌饰84绿松石铜牌饰→87绿松石铜牌饰。前述的一些博物馆收藏的那几件绿松石铜牌饰的相对年代及其型制演变,大体上处于81绿松石铜牌饰至87绿松石铜牌饰之间。
陶器装饰图案系列的4件“龙”遗存中,以新砦T1陶器盖上的刻划“龙”图案的年代最早,发掘者定为新砦二期晚段,并将新砦二期定为介于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早期遗存之间。其次是二里头遗址VT210陶片上的刻划“龙”纹和V T212陶片上的刻划龙爪纹,它们的年代为二里头文化三期。另1件一头二身龙遗存的相对年代可能也属二里头文化三期。由于这4件“龙”遗存都不是完整器,残缺过多,所以,陶器装饰图案系列的“龙”遗存的演变特点,还难以明确地提炼出来。
陶器装饰图案系列中的新砦T1H24陶器盖上的刻划“龙”图案与绿松石系列中的02VM3绿松石龙形器,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可以进行比较研究。如新砦T1H24:1陶器盖上表现“龙”纹首部的特征,鼻梁为三节、臣字目及其圆睛,吻部两侧有似龙须的弯勾弧线等,与02VM3绿松石龙形器表现的龙首相同部位的特征相同,不同的是前者为陶器上的刻划图案,后者则是以绿松石与白玉表现的。但它们所表现的内涵应是相同的。
新砦TIH24:1陶器盖的年代为新砦二期晚段,新砦二期属介于龙山文化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过渡遗存,由此可以认为新砦T1H24:1陶器盖上的刻划“龙”图案的年代早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02VM3绿松石龙形器。从它们两者所具有的相同的特征分析,新砦T1H24:1陶器盖上刻划“龙”首的图案与二里头02VM3绿松石龙形器的“龙”首图案接近。据此我认为新砦T1H24:1陶器盖上刻划的“龙”图案与二里头遗址02V M3绿松石龙形器,在“龙”的形态方面应存在着前后演变关系。其中“龙”首上的蒜头形鼻是说明其演变关系的最主要的证据。这种“龙”首上的蒜头形鼻的特征,在二里头文化二期偏晚的81VM4:5绿松石铜牌饰的“龙”首上已不见。这说明“龙”首上的蒜头形鼻是二里头文化二期及其以前的特征之一。绿松石龙形器应是陶器上“龙”图案的进一步演变发展的结果。由此推测:今后还会发现新砦期及二里头文化一、二期的具有这种蒜头形鼻特征的“龙”遗存。
三、二里头文化“龙”遗存探源
二里头遗址02VM3绿松石龙形器的发现,为探索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源头提供了三个方面的有利条件。首先,因为这是目前所知二里头文化中年代较早的“龙”遗存。第二,这还是二里头文化中最为形象生动的“龙”遗存,正是由于它的发现,才确认了二里头文化中其他绿松石铜牌饰都属“龙”遗存或与“龙”遗存有关,如以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绿松石铜牌饰或其他残缺不全的“龙”遗存去探索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源头,无疑是十分困难而不易探索。第三,出土02VM3绿松石龙形器的 M3,没有遭到严重的破坏,虽然其西南部被一座二里冈文化晚期的灰坑打破,但与该“龙”遗存有关的大量信息因发掘清理者的努力得到了全面的收集,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分析与二里头文化“龙”遗存有关的方方面面,这自然有利于对二里头文化“龙”遗存源头的探索。
迄今发现的年代早于二里头遗址02VM3绿松石龙形器的“龙”遗存,为数不少。如中原地区的有陶寺文化的彩绘龙陶盘[23]、仰韶文化时期的河南濮阳西水坡蚌塑“龙”[24];两湖平原地区的有石家河文化的湖北天门石家河罗家柏岭龙形玉环[25]和湖南澧县孙家岗透雕玉佩[26],大溪文化时期的湖北黄梅焦墩卵石摆塑龙[27];环太湖地区的有良渚文化玉器上的龙形图案装饰、玉龙首[28],以及浙江海盐龙潭港饰龙等图案的宽把陶杯等[2];辽西地区的有红山文化的“玉猪龙”等[30]。这些“龙”遗存的年代都早于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如果简单地从年代上看,这些“龙”遗存都有可能是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源头。但若仔细分析,我认为二里头文化“龙”遗存源自陶寺文化,而进一步追溯其源头,应是在良渚文化中。兹论证如下。
陶寺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在陶器方面的文化面貌,尚看不出有紧密的联系,但与“龙”遗存有关的各种文化特点,却表现出许多有联系的特征。如二里头遗址02VM3绿松石龙的形态,突出表现首部、长身、卷尾,似有爪。首部又突出表现眼睛、鼻头与鼻梁。长身弯曲,身上有菱形斑纹。已发表的陶寺遗址的1件“龙”遗存,虽然没有爪,但亦突出表现首部、长身、卷尾。首部又突出表现眼睛、上下两排利齿及外伸的舌,长身上饰有弧形斑纹(图一○)。不同的是两者的表现方式不同,一是在一长条形有机物上表现“龙”的形态,一是在圆陶盘内以一周的方式表现“龙”的蟠屈形态;两者的表现材质也不同,一是以绿松石及白玉呈浮雕立体感表示,一是以彩绘平面表示。但是,它们的文化底蕴是相同的。这还可以从与02VM3绿松石龙形器同出的铜铃得到进一步的说明。
二里头遗址02VM3墓葬中的铜铃带有玉铃舌,位于绿松石龙身中部的上面,正值墓主的腰部、手的附近,这说明铜铃与那件绿松石龙形器是配伍使用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二里头遗址出绿松石铜牌饰的81VM4、84VM11、87VM57三座墓中,都出有铜铃,证实了铜铃与绿松石龙形器及绿松石铜牌饰确系配伍使用的。
陶寺遗址亦出有铜铃,出自陶寺M3296墓葬中,位于骨架左侧股骨与耻骨联合之间,也在手的附近[31。陶寺文化的铜铃及其作用与二里头文化的铜铃应有演变发展的关系。
陶寺文化的铜铃与二里头文化的铜司铃与当时普通的陶器不同,其作用更多地与当时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关。二里头文化的绿松石龙形器与陶寺文化的彩绘龙陶盘亦是当时精神文化生活的遗存。虽然陶寺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在陶器方面的区别较大,但“龙”遗存及铜铃等表明他们在精神文化方面应有着密切的关系。结合前面对陶寺文化和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分析,可以认为二里头文化“龙”遗存源自陶寺文化。
关于陶寺文化“龙”遗存源自良渚者文化,我已做过论证不再赘述。
四、“龙”遗存在二里头文化中的作用
二里头文化中的“龙”遗存,在当时主要是属于精神文化生活的用品。其具体的作用与社会意义,现在是较难研究透彻的。下面主要依据绿松石龙形器和绿松石铜牌饰等的出土情况作一初步的探索。
佩带绿松石龙形器者是当时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或许当时确曾有驯养“龙”的专门人才。
绿松石龙形器及绿松石铜牌饰都出自墓中。其中绿松石龙形器置于人骨的肩部至髋骨处,原本有某种有机物作为托垫。推测该绿松石龙形器可能是墓主生前的佩带之物。另三件绿松石铜牌饰都有可系绳的四个纽,大致位于人骨架的腰部,亦应是墓主生前的佩带品。这种龙遗存佩饰与铜铃配伍使用,而且并不是所有贵族墓(指随葬品中有铜器或玉器的墓葬)都有这种佩饰。由此可以推测,佩带绿松石龙形器或绿松石铜牌饰,应是表明其主人具有专门的技能,具有特殊的身份。这种专门的技能是什么?应是与当时意识观念中的“龙”有关。
在古代文献中传说虞舜时期与夏代曾驯养龙。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故帝舜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日御龙。”
二里头02VM3墓葬中出土绿松石龙形器及其配伍的铜铃,似表明当时确曾有驯养“龙”的专门人才。而铜铃的功用之一可能与驯养“龙”的工具有关。
出绿松石龙形器和绿松石铜牌饰的墓葬规格说明墓主是当时社会的贵族成员,但不是王室成员,更不是“王”者。
出土绿松石龙形器和绿松石铜牌饰的墓葬,规模较普通墓的大一些。如81VM4墓葬长 2.5米、宽1.16米,墓底铺朱砂,有朱红漆棺。84VIM11墓葬长2米、宽0.95米,墓底铺朱砂。87VIM57墓葬底部亦铺朱砂,有木质葬具。随葬品亦都较为丰富。如81VM4墓葬随葬品,除绿松石铜牌饰、铜铃外,还有玉管、玉柄形饰、绿松石管饰、漆缽、漆觚、漆鼓等。84VM11墓葬随葬品,除绿松石铜牌饰、铜铃外,另有铜爵、玉戚璧、玉圭、玉刀、玉管状器、玉柄形饰、绿松石管饰、漆盒、陶盉、陶爵、数十枚海贝等。87VIM57墓葬随葬品,除绿松石铜牌饰、铜铃外,另有铜爵、铜刀、玉刀、玉戈、玉月牙形器、玉柄形器、漆器(觚?)、陶盆、陶罐、石铲、贝壳等。02VM3墓葬随葬品,除绿松石龙形器、铜铃外,另有漆觚、漆缽形器、漆带柄容器、陶爵、盉、鼎、豆、尊、盆以及90余枚海贝等。依据这些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品,可以确定其墓主是当时社会的贵族。
然而,这些墓葬的规模与随葬品的丰富程度,还未达到足以体现当时王室成员或“王”者的程度。其中02VM3墓葬埋葬在3号大型建筑基址的南院内。3号大型建筑基址,已探明的长度达150余米,宽约50米,有三重庭院,主殿的夯土台基宽6米余。3号大型建筑基址可能与王室或“王”者有关。02VM3墓葬埋在该建筑的南庭院内,显然与王室成员或“王”者的身份不符。但反映出02VM3墓葬主人与王室成员或“王”者是有某种联系的。
在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当时社会对“龙”的意识观念已经淡薄。
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在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时较为形象生动,如02VM3绿松石龙形器所表现的;在二里头文化第三期仍然有较生动的“龙”形态遗存,如VT210④B:3和VT212③:1陶片上的“龙”身、龙爪纹图案。但是至二里头文化第四期,龙遗存的形象较难辨认了。如84VIM11:7和87VIM57:4绿松石铜牌饰,初识时,很难将它们与“龙”遗存联系起来。这现象表明“龙”作为一种装饰艺术,其图案的演变是较快的。这实际上也表明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制作及使用绿松石铜牌饰者对“龙”意识观念的淡薄。这种对“龙”意识观念的淡薄应是与当时社会对“龙”的意识观念淡薄有关。
五、结 语
综合以上的分析与认识,我认为:二里头文化的“龙”遗存,尤其是大型绿松石龙形器和绿松石铜牌饰,是当时社会贵族中个别人使用的一种表明其有专门技能、特殊身份的特殊物品,这种专门技能、特殊身份可能与驯养过“龙”有关。大型绿松石龙形器的拥有者与当时的王室或“王”者有一定的关系,然而它不是当时社会的王室成员或“王”者使用的,不具有“王”权的性质。大型绿松石龙形器应是陶器上“龙”图案的进一步演变发展的结果。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直接源头可能是在陶寺文化中。但相对于陶寺文化中只有为数极少的大墓才有“龙”遗存的现象而言,“龙”遗存的社会地位在二里头文化时期是下降了。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对“龙”意识观念的淡薄,可能是二里头文化时期这种“龙”遗存的社会地位下降至尾声的反映。
“龙”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并不具有王统的象征。将“龙”作为王权、王统的象征,可能是在中国国家的中央集权形成之后的秦汉时期。但是,通过对二里头文化“龙”遗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索当时王室或“王”的文化遗存,说明“龙”在中国国家形成与早期发展中的社会作用和意义;并且由此还可以进一步探索传记古史中的有关史实,为揭开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提供一个研究探索的切入点。这是二里头遗址大型绿松石龙形器这一重大发现的意义所在。